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“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4374號(醫療體育類504號)提案答復”的函,釋放重大信號,涉及醫用耗材聯盟帶量采購工作、下一步工作考慮、醫藥、醫療、醫保領域的銜接等內容。對于“推進醫用耗材聯盟帶量采購工作”的提案,國家醫保局同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藥監局研究后,決策如下:
繼續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。在總結藥品集采成功經驗基礎上,充分吸收地方好的做法,結合高值醫用耗材特點,開展了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。中選產品價格從1.3萬元下降到700元左右,大幅擠出中間環節水分,顯著減輕患者負擔。全國患者已于2021年1月用上降價后的產品。目前,采購進度符合預期,中選支架供應平穩。
目前,已啟動人工關節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,正在積極籌備前期準備工作。2020年6月,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等7部門發布了《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》,為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提供總體規范和要求。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國家醫保局指出,將指導推動地方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。聯盟采購是一種高效的組織體系,有利于區域之間的溝通交流,促進問題解決,把局部的經驗變成全系統的智慧,進而轉化成整體治理效能。目前,所有省份均以獨立或聯盟形式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,覆蓋導引導絲、骨科創傷類、吻合器、補片、膠片、冠脈球囊、人工晶體等醫用耗材。
同時,國家醫保局指出,為加快形成全國統一的醫用耗材分類和編碼標準,進一步拓展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在醫療、醫保等領域的銜接應用,國家醫保局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、藥監局共同印發了《關于深入推進試點做好第一批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工作的公告》。按照公告有關要求,2021年1月起,組織開展9大類69個品種實施唯一標識工作,各相關部門重點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在注冊、采購、使用等環節編碼銜接應用。
目前已研究確定第二批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品種和有關要求,逐步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工作。
支付層面:《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》明確“對醫保支付范圍內的集中采購高值醫用耗材,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中選價格確定,非中選產品醫保支付標準不高于類別相同、功能相近中選產品的最高中選價格”,醫保支付標準協同,通過合理設置掛網價、醫保支付標準和報銷比例,避免患者費用負擔增加。
國家與地方雙向擴大范圍,禁止惡意低價競,對于未來工作考慮,國家醫保局給出明確答復。下一步,將在國家和地方兩個層面協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。不斷總結經驗,根據耗材特征“一品一策”精心組織,重點將部分臨床用量較大、采購金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采,并逐步擴大采購范圍,減輕群眾就醫負擔。